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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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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2-12-20
一、值班人员组成:普通干事一到两名,办公室干事一名。
二、值班时间:每天19:00—21:00。
三、值班要求:值班人员穿戴整洁,举止得体,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。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,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,不得吸烟。值班人员有义务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。
五、值班期间如有外来人员借办公物品,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:
1.首先确认来借人员身份真实可靠,值班人员确认所借物品状态良好,可以外借。
2.值班人员应做好联系方式的登记,按照登记表详细记录,并妥善保存,打好借条,将物品借出(贵重物品须经主席团同意)。
3.由值班人员记录在值班日志上,并通知办公室主任。
否则,外借物品如有遗失,追究当事值班人员责任,并双倍赔偿。
六、值班期间如有外来人员归还物品,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:
1. 值班人员检查所归还物品无误后,将物品放归原位。
2. 按登记核销。
七、因事不能按时值班者,至少需要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找人代替,否则对于擅自不到者,主席团或办公室有权追究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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